96年2月4日台灣玻璃館

最近有朋友剛剛談戀愛,

甜蜜得很。

他說,

他得到了一個人的信任。

 

被愛,

是取得了一個人的信任。

他願意把喜怒哀樂都交給你,

相信你懂得為他分配;

他願意把光陰給你,

相信你會帶他走向更好的將來;

他願意把一切機會都不要了,

相信你已經給他人生裡最好的機會。

被愛,

是對人格的一種加冕,

因為你值得信任,

因為你讓人溫暖,

因為你使人快樂。

就如一張嘉許狀,

由天下間你最愛的人頒給你,

是無上光榮,

是天大幸福,

是一生榮寵。

 

此刻,

當我想起每一個情人,

是曾經如何信任我,

我千辛萬苦才得到他們的應許,

願意把幸福交在我手裡,

到頭來我又如何令他們傷心,

把他們對我的信任花費剩盡,

即使後來他們曾經如何讓我難受,

把我棄在半途,背叛我的感情,

我也無法恨他們半分。

 

我當然知道後悔再沒有意思,

也明白沒有人稀罕我的懺悔。

 

我只能跟自己說,

再有一個人願意愛我的話,

那不只是被愛的幸福,

更是一種知遇之恩,

所謂士為知己者死,

除了因為愛,

也因為這一份難能可貴的信任,

我必愛到鞠躬盡瘁,死而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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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品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