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怎樣才算是有緣?

 

許多時候,

我們是先愛上了一個人,

才開始搜集証據,

証明自己跟對方是有緣遇上,

讓自己愛得心安理得,

以及在朋友面前甜甜蜜蜜地敘述自己一段天造地設的傳奇。

 

比如:

「我們曾經一起做義工。」

但其實那次活動有二百幾個義工;

「我們同是喜歡劉德華和鄭秀文哩。」

殊不知同是喜歡這兩個明星的,成百上千;

「原來我們結識前都是常常去誠品的哩。」

何不說成原來我們結識前都是常常吃飯和拉屎。

 

更多時候,

所謂有緣,

是我們自己故意創造出來的巧合。

 

「有緣」,

是非常無敵的理由,

去求愛、

去求婚、

去求復合、

去偷歡、

去傷害人、

去無恥下流。

因為毫不科學,

所以無從反駁。

 

女人比男人篤信緣份,

所以男人總是喜歡營造一個「有緣」的環境,

讓女人安心地上鈎。

 

然而,

近年我開始發現,

跟一個人真的有緣,

原來是另外一回事。

她會在你身邊,

一直平凡如一花一草一木,

混雜在佈景當中,

成了佈景一部份。

經過一次又一次,一次又一次,

一次又一次的平凡經歷,

終於有一回你突然驚覺:

「咦?怎麼又是她?!」

突然間腦海裡回想這個毫不起眼的人,

原來一直就在附近左右,

已經好久一段時日了。

 

當你「咦」「咦」「咦」「咦」「咦」「咦」

「咦」「咦」「咦」「咦」「咦」「咦」「咦」

「咦」「咦」「咦」「咦」「咦」「咦」「咦」

「咦」了無數次後,

你便知道,

這個人是真的跟你有緣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品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