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暗戀多時的朋友,

終於用一個很特別的方式,

向心儀對象表白。

 

這一段暗戀的日子,

他不斷在自己的blog裡寫下一封又一封給她的信,

有時說說自己發憤努力的心情,

有時談談生活上的趣聞軼事,

有時講講對她的思念。

 

結果是我跟他都料中的:

她婉言相拒。

聽過許多人說過,

女生聽到表白,

若非十分喜歡,

一般都會斷然拒絕,

理由有很多,

可能為保值,可能怕受傷,

可能不想耽誤別人,可能爭取時間觀察,

當然,也可能是肯定自己不會愛上。

 

在這個時代,

表白已經再不如以往那麼關鍵,

不過是一個程序,

並沒有什麼決定性。

如果我愛你,是取決於你愛不愛我,

那麼我愛的,是我自己而不是你。

因此,表白甚至不必為答案,

反正,人生漫漫,哪有永恆的答案?

你記得你五年前愛的是誰嗎?

你現在的情人,十年前你會知道自己喜歡他嗎?

 

我愛你,你不愛我,

不是什麼天崩地陷的災難,

一天同處一個星球,

一天就有機會。

 

我聽過他的報告,

回了他一句:

「如果你真心愛她,戰鬥現在才開始。」

暗戀對於故事的推展,是沒有意義的,

唯有表白之後,

所做的一切才有意義。

 

現在,他背上有號碼布了。

暗戀,

就等如你在場區裡翻了十個筋斗,

卻根本沒有報名參賽,

人家要不要給你分數?

表白了,

背上有了號碼布,

是正式的選手。

 

表白了還能做朋友,

基本上已是成功。

提醒這位朋友,

以後做任何事也好,

想想背上的號碼布,

就算有什麼阻滯也好,

要有體育精神,

尊重自己的演出。

 

愛一個人,

就該做愛一個人的事情,

其他關乎私心的,

毫不重要。

 

表白了,

任何一個動作,

都要對得起一句「我愛你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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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品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