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暗戀多時的朋友,
終於用一個很特別的方式,
向心儀對象表白。
這一段暗戀的日子,
他不斷在自己的blog裡寫下一封又一封給她的信,
有時說說自己發憤努力的心情,
有時談談生活上的趣聞軼事,
有時講講對她的思念。
結果是我跟他都料中的:
她婉言相拒。
聽過許多人說過,
女生聽到表白,
若非十分喜歡,
一般都會斷然拒絕,
理由有很多,
可能為保值,可能怕受傷,
可能不想耽誤別人,可能爭取時間觀察,
當然,也可能是肯定自己不會愛上。
在這個時代,
表白已經再不如以往那麼關鍵,
不過是一個程序,
並沒有什麼決定性。
如果我愛你,是取決於你愛不愛我,
那麼我愛的,是我自己而不是你。
因此,表白甚至不必為答案,
反正,人生漫漫,哪有永恆的答案?
你記得你五年前愛的是誰嗎?
你現在的情人,十年前你會知道自己喜歡他嗎?
我愛你,你不愛我,
不是什麼天崩地陷的災難,
一天同處一個星球,
一天就有機會。
我聽過他的報告,
回了他一句:
「如果你真心愛她,戰鬥現在才開始。」
暗戀對於故事的推展,是沒有意義的,
唯有表白之後,
所做的一切才有意義。
現在,他背上有號碼布了。
暗戀,
就等如你在場區裡翻了十個筋斗,
卻根本沒有報名參賽,
人家要不要給你分數?
表白了,
背上有了號碼布,
是正式的選手。
表白了還能做朋友,
基本上已是成功。
提醒這位朋友,
以後做任何事也好,
想想背上的號碼布,
就算有什麼阻滯也好,
要有體育精神,
尊重自己的演出。
愛一個人,
就該做愛一個人的事情,
其他關乎私心的,
毫不重要。
表白了,
任何一個動作,
都要對得起一句「我愛你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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