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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過後,在餐廳吃飯,

窗外有一男女走過,手牽著手,

兩人眼神雖不一致,沒言沒語,

但手心相連,走向同一個方向。

 

拍拖,為何要牽手?

 

其實兩個人走路,

一定不如一個人走的快,

加上牽著手,有了顧及,講求配合,

更難走得輕鬆。

可是,拍拖,不拖,說不上拍拖。

年青的時候,

我喜歡搭著男朋友的腰際,

甚少牽手。

到後來,我才發現牽手的魅力。

 

最喜歡看到兩個老人家牽手。

都走到這個年紀了,老夫老妻,

激情不再,浪漫消弭,

牽手,不再是情到濃時的必然動作,

而是出於愛惜,出於珍重,

數十年患難相扶,甘苦與共,

所牽所繫的,就是一雙手,

我不介意你不再嫩滑,

你不介意我皺紋斑斑。

 

父母親牽著孩子的手,

也很動人。

稚子天真,跳跳鬧鬧,

面對天地的新奇,

躍躍欲試,

但無論如何,小手總需要握緊父母,

才有倚靠,才有支援,

去探索世界。

孩子從來不會問,

父母將要把自己牽往哪裡,

那種百份百的信任,

溫暖窩心。

 

我喜歡牽著男朋友的手。

雖然只是一雙手,

但喜歡牽著,

喜歡從他手心傳來的堅定,

當我們牽手上路,

面向全世界,

就算再多路人對我投以奇怪的目光,

他也不會放手。

相牽,是一種選擇,

我們選擇了對方,

更選擇了以這種方式告訴天下,

我們選定了。

 

不管可以走得多遠,

他的手,

我堅決不放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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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品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