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上一個人可能只是基於習慣,習慣了有人陪、習慣了假期要逛街、習慣了臨睡前通電話,怎麼去分辨自己是不是真的因為愛情才跟眼前人在一起?我會答:分手吧!愛一個人有時候像欣賞一幅壁畫,你老是靠到壁畫跟前去看,永遠不會看到整幅畫的全貌,唯有站開一點,才可以看得清楚。當然,對情侶而言分手不是解決的方法,但對單戀或暖昧關係中的人,這可是很好的方法。

不過,能夠鼓起勇氣站開一點的人不多,而且站開一點之後,還有沒有機會再站回原地,並沒任何保証。我倒是這種夠膽站開的怪人,甚至即使並非我自己想搞清楚問題,而只為幫對方看個清楚,我也願意分開一下。我實在受不了不清不楚的關係,付出跟情侶無異,期望跟情侶一樣,得到的卻是飄忽不定,任誰愛到一個程度,都希望穩定,那些說得出享受暖昧的人,只因為他們還未愛得太深而已,輸得起,何況玩。分開了,大家都回復獨身,一切起居生活習慣都回復正常,初時總會有一點不自在,慢慢的便會重新適應新秩序。如果這時候心裡還是思念對方,這剩下來的,不再是習慣,而單純是愛。

這種經驗,曾經失戀的人都會有過,明明已經把自己的生活化整為零,重新做人,差不多可以換掉的都換掉,連自己也認不得自己了,心裡卻還是有他。真的愛情,不會依附在習慣上。當然,這個過程實在太殘忍,但這或者可算是分手的功能吧!當然你會問,分開了才知道這些事實,還有意義嗎?對,也許沒有了,而且分開了也不知道自己有多愛對方,應該更好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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