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個朋友問我:「如果有個心儀你的人,他對你很好,常常做出令你感動不已的事情,你會不會因為這樣答應和他在一起?」我覺得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,在這個科技發達的社會,只要按下幾個簡單的數字鍵,就可以聯繫到對方,無疑的已經拉近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,因此在人際關係的相處上也變得平凡許多。

要是這個時候,出現有個心儀你的人,他對你很好,你對他印象也不錯,你會不會因為這樣和他在一起?也許你對他有些許好感,也許你和他相處的時候,總是能過的很開心,因為他不會逆你意,也不會讓你傷心難過,凡事都順著你的心意做事,這樣的你或許真的會過的無憂無慮不用擔心煩惱。但你捫心自問,你是真的愛他嗎?還是只是習慣他對你的好?

有一句很老套的話是這樣說的「感動容易心動難」,仔細想想又何嘗不是如此?一個人要讓你感動其實沒有那麼難。在你生日的時候送上你最喜歡的禮物、在你傷心難過的時候給你依靠的肩膀,以上哪件事情能讓你不感動,只要你不討厭那個人的話,我想每個人都會感動吧!但你是真的愛他嗎?我想不一定吧!因為感動可以在後天培養,但心動卻是在第一眼就注定了。不是嗎?

假如有天出現了一個更了解你的人,他做出的事情比之前那一個人感動一萬倍,你會不會因為這樣就放棄之前的來選擇現在的這一個?因為感動喜歡一個人,就會因為感動離開那個人。愛情不是兒戲也不是遊戲!哪有誰付出的比較多,誰能讓你有最多的感動就可以獲勝的道理?

其實愛情就像大自然的生存條件一樣,大自然能夠生存不外乎是陽光、空氣與水。愛情也是一樣的道理,愛情裡需要感動也需要心動,這兩種元素缺一不可,如果缺少了就不叫愛情了。因為心動需要感動的維繫,而感動也需要心動的加溫。我想唯有在這樣的條件下才能稱作愛情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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